学龄前的欲望(二)

    同学传上来一张照片,她儿子的。小家伙被五花大绑似地固定在副驾驶席上,受用地眯起小眼儿打着盹儿。那实在是幅不错的照片,我微笑着看,看了又看。感觉像一头扎进一池名曰温暖的液体里。沉浸久了,却看见一串串盛着悲哀的小气泡徐徐漂过眼前,升上去,贴着水面,聚起一圈灰色的浮沫。为什么?我抱膝默想,想了又想。大概,觉得温暖,是因为我与按下快门的父母以相同的角度对焦——那保护孩子的每一根带子都是爱字的一个笔划;觉得悲哀,却是源于我对相片上那个小家伙纯属杞忧的感情移入——很安全,也应该很舒适,但前胸贴的后背靠的,都是些工业文明的产物。

    我们小时候——这个“我们”也许仅指我和我哥——不是这样的,那个年代工业文明的罂粟花还没有在我们冰天雪地的北方边陲绽放得这么妖娆,对于幼小的我们来说,最常用的代步工具,是妈妈的臂弯和爸爸的自行车。妈妈的左胳膊和右胳膊都同样地坚实而温暖,我坐在上面,便可以放肆地做一个逆行者,看周遭的风景从我的后脑勺挤进视野,向前无限地延伸。我那搁在妈妈肩膀上的小脑袋,就是这样开始认识世界的。爸爸的左手和右手都同样地修长而有力,他握着车把,我便可以放心地左顾右盼,看等红灯时偶然停车在我们身边的陌生人先冲我挤眉弄眼,再冲爸爸赧然一笑。我那半遮在爸爸手臂后的小眼睛,就是这样开始打量人的。这两式的被环绕,是“窝”的延伸,充盈着和家相同温度相同气味的安全感。

    不过小时候,我并不懂得这环绕的可贵,坐在自行车的前梁上,只一心想要一个架在后座上的小儿童椅。那种小椅子很常见,幼儿园很多小朋友都是坐在那种小椅子里进进出出的。半椭圆形的底座,下面伸出来两条长长的脚蹬儿,一屈腿,就可以稳稳当当地把脚搁在上面,腰板一直,后面还有圈过来的小护栏,多神气,简直像老太爷的藤条椅。

    相比起来,我的屁股可就待遇低多了。一开始就那么歪坐在前梁上,大腿硌得生疼;后来有了一块车座形的小木头座子架在前梁上,可以聊解大腿的苦楚,可小腿却晃晃荡荡地没个安生,须得把脚叠起来踩在前轮后边的斜梁上。但是那斜斜的钢管却又那么细那么滑,一个不留神,就有连鞋带脚卷进车轮的危险。而且为了不妨碍爸爸骑车,我还得把小小的自己再蜷起来一些。爸爸看我缩头缩脑地憋屈,不着急的时候,就常常不骑,只推着车载我走。

    一个夏天的傍晚,爸爸接了我,推着车慢慢地穿过林荫道。平常我都和爸爸一路走一路聊,那天可能是热了,我一心一意地低着头,仔细研究车轮碾过拳头大的方石头铺成的马路时,车胎上的花纹与石头拼缝的咬合。我惊奇地发现我坐在车上向前走,而车轮是打着圈外后转的。我一抬头,正准备向爸爸宣布这一惊人发现的时候,却有另一个更惊人的发现扑面而来——一个一身绿装的警察站在面前的路口中间,按照我的行进方向和速度来看,我们将在3秒钟以后天地大冲撞。最邪门的是,爸爸丝毫没有改变方向或是减慢速度的意思,于是我就这样张口结舌目瞪口呆眼睁睁地看着本该和方石头路咬合的车轮,不偏不倚地咬合在警察叔叔的绿裤子上。当时我还不知道“袭警”这个专业术语,但当我看到那个戴大盖帽的人抬起了手中的报话机时,我的心脏都不跳了。谁知他只是拿那个砖头样的家伙掸了掸绿裤子上留下的清晰可辨的车胎花纹;爸爸简单地笑了笑说了声对不起,他也简单地笑了笑说了声没事儿就完了。爸爸推着我继续让车轮和方石头路咬合,警察叔叔依旧绿绿地站在路口。我哭笑不得,也不好意思回头看看那个无缘无故吃了我爸一车轮的倒霉警察——他一定也非常哭笑不得。如果他是突然蹿出来的也就罢了,可他一个大活人明明一直站在那儿,虽然是侧对着我们所以也没注意到我们直奔他而去……天地良心,我爸是笔直地冲着人家撞过去的。事到如今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即便是把绿绿的警察叔叔看成了林荫道里的一棵树,咱们这俩轱辘的泰坦尼克也撞不起人家那有头有脚的大冰山啊。况且路很宽,推着个车子车上载个孩子,想把车胎正撞在人腿上,这难度系数得有9.8。无论如何,这次零距离接触都是个奇迹。在这个奇迹中,除了车轮和车把,离警察叔叔最近的就是我了。那个时候我多希望我能够藏在爸爸的身后啊。要是有个自行车后座上那种带护栏带脚蹬儿的小椅子,我就不用在这个灾难大片中充当前台道具了。

    总之,那种小椅子是我梦寐以求的对象。我已不记得是否曾对父母表达过这一渴求;即便要求过,我想母亲也不会同意添置这样的奢侈品,而父亲也不会甘心让椅子取代他“圈护”宝贝女儿的地位。日复一日,直到自行车彻底退出我家的历史舞台,它也没驮上过那个神气活现的家伙。

Published in: on 2009/02/23 at 10:28 am  评论 (8)  

嫌贫爱富

在研究室里熬通宵。

正经习学得厌了,索性端起便利店里廉价的意大利面,凑在电脑屏幕前上网看小说。

窗外是冬天5点半的天空应有的墨蓝色,头顶是学校里最常用的灯管应有的惨白。于是很自然地想到些超自然的字眼,于是很自然地想到了《鬼吹灯》。常在博客看到有人在读,也趁着月黑风高的夜半赶赶这趟晚点的列车吧。

唏哩呼噜地看了百八十章,意大利面吃完了又吃零食,直看得悃了吃得噎了,便伸个懒腰点击关闭,也不怎么留恋。故事嘛倒是故事,风格嘛倒是风格,但毕竟文字太敝陋了,叫人有点“不忍卒读”。人说文字是作品的外衣,在这一点上我恐怕是极端地嫌贫爱富的。我宁愿看华美的袍遮住的皮包骨,也不愿看碎布条下露出的方块肌。衣不蔽体的故事,越好越让人惋惜。就像虽然背着破画夹子的Jack也挺好,但到底还是穿上礼服扎上领结更帅——这跟去不去头等舱没关系哈。况且,文字像极了病毒,远比想象得更容易扩散感染,渗进细胞里,那么微观,就不是自己说了算的了。比方说,一时古龙看得多了,免不了自己的句子就平均字数降至5以下;一时琼瑶看得多了,就要奇怪自己的文章里怎么多出那么些感叹号;借代看得多了,就会很朦胧派;通感看得多了,就会很意识流;蒙太奇看得多了搞不好就会很后现代。——我最近就是因为学正经习看的都是40年代的上海女作家,所以总疑心自己的文字会不会很有些过期花露水的味道。

好吧,还是去学正经习。

Published in: on 2009/02/10 at 11:31 pm  评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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