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鸦

    夕阳,决绝地沉落,留下天空铁青的面孔。迎面的杨柳风,意外地寒冷。对于习惯披星戴月的我,黄昏是很奢侈的景色。
    一条缓坡,绵延向混迹了20几年的殿堂,只是每一步依旧跋涉,许是缘于重力,许是缘于其他。三三两两的路人,或同向或逆行,彼此都是透明人——虚空的存在,冥冥的威胁。冷峻的后背上,仿佛有“保持人距”的牌子,暗暗地泛着白光。间或呼啸而过的自行车后座上飘着一条长长的诅咒;每一对与其空间印合过的眉毛,都拧出一个新的诅咒订在上边。我行色匆匆地与周围一同消失着,直到一阵撕心裂肺的乌鸦叫,劈出所有人的目瞪口呆。
    朝着东西南北抻开触角的十字路口,惶恐地仰望着上空近百只无所事事又似乎有所企图的乌鸦。齐翼比肩,飘忽东西,列在昏黑的天空上面。仿佛天幕背后,一个不怀好意的孩子,用蘸着墨水的笔尖戳出一个一个窟窿,洇出一点一点不规则的图形。远在天边的翅膀,却似乎近在咫尺地掠过每个人的脊梁,和着肃杀的叫声,化作一把冰的梳子,绵密地刮过头皮,渗出一层阴阴的毛骨悚然。日本人对于乌鸦的吉凶,并不抱什么文化上的偏见,但脚步的逡巡泄漏出的感触却不期地编绘成一线微妙的纽带,共通的恐惧淡化彼此的警惕。瞬间的认同让被红灯留住脚的人们下意识地凑近了一些。原本视而不见的目光试探性地交错,喃喃自语被投以若有似无的莞尔……不过,一刹那同仇敌忾的交流,随着红灯变绿而戛然。人们埋头快步穿过斑驳的天空下阴森的十字路口,争先于那个与来路一模一样的彼岸。星星点点的几个回瞥的余悸,像是狼狈的落幕。
    人们依旧消失在彼此之间。消失,但不消融。
Published in: on 2007/07/14 at 12:24 am  评论 (1)  

摘抄:爱的礼服 朱蕾(《读者》)

    我就读的学校正在放暑假,利用这一个月的闲暇,我在一间男士礼服店打工。
    对礼服店来说,夏季可是一个繁忙的季节。在寒冷的北欧,人们通常把婚礼安排在鲜花盛开的夏季。今天,来了几批选婚礼礼服的顾客后,店里就安静了下来。
    “丁冬”一声,挂在门上的风铃提醒我又来顾客了。我折好书角,向门外看去。只见一位老先生推着轮椅走了进来,轮椅上坐着一位年纪和他相仿的老太太,两人都是那种很精神的北欧老人。
    我迎了上去,笑盈盈地问:“两位选礼服吗?”老先生捧着自己圆圆的啤酒肚说:“小姑娘,你看什么礼服能装得下我这半个世纪的啤酒肚?”我噗嗤一声笑开了,接着说:“有,中号就行,大号的您这肚子还嫌小呢。”老先生爽朗地大笑起来,老太太在一旁打趣地说:“那你再多喝点啤酒,就可以穿大号的了。”我回过身去拿量尺,看着他们其乐融融的样子,脑海里闪过丈夫的影子,不知此时此刻他是否在想我。我量好尺寸后,问道:“您要参加哪种宴会?参加普通的婚礼,西服就行;六点以前的宴会要用大礼服;六点以后的宴会最好用无尾半正式晚礼服;参加博士毕业典礼要燕尾服;商务宴会的礼服可以随意一些,用晚间便礼服。”老先生把轮椅推到试衣镜旁,找了一个最好的角度让老太太看他试衣服。然后,他转身说:“是葬礼,我太太的葬礼。”我立刻收起笑容,神色凝重地说:“对不起,对您失去太太我感到非常遗憾和难过。”他摆了摆手,一旁的老太太插嘴说:“还没死呢,我就是他太太。”我有些尴尬地“哦”了一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她注视着老先生,嘴边有些怜惜的笑意,说:“这么多年,他就没自己买过合适的衣服。你跟他介绍了这么多钟礼服,你问问他知不知道参加葬礼该穿哪一种。”老先生眼瞟着四周,说:“我有一个最好的太太,这些从不用我操心。”我见气氛有些轻松了,手脚才自在起来。我转身去取一套中号的西服,听见老太太对老先生说:“医生说最多还有几个月了,也该准备了。”我这才明白了大半。老先生接过话头说:“我看那个医生有点蠢,医生说的也不是都准。”这会儿,老太太倒笑了起来,说:“不管怎样,买好了我才安心,我可不想在天堂看到你穿着渔夫野营装参加我的葬礼。你还会光着脚,因为找不着袜子!”我转过身,被老太太描绘的情景逗笑了。老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我惊讶于老人对于离世的平静和坦然。老太太对我说:“就要黑色的西服配上白色的衬衣,再加上黑色的领带。”我心里赞同地想:老太太配的是标准的葬礼礼服。我配好衣服递给老先生,让他去更衣室试试。
    见他拿着衣服进去了,老太太对我说:“我都七十多了,早晚要去天堂的。我就想把平常做的都给他安排好,怕到时候他一个人不习惯。”我心里一阵难过,不禁想起许多个早晨,在丈夫替我煎蛋、煮咖啡的同时,我在卧室里替他找合适的领带搭配衬衫。如果哪天我要离去了,我一定要把所有的衬衫领带都事先配好,他才不会一下子不顺手。我的鼻子酸酸的,又想,我是不忍也不能先离去的,他自己都不会打领带,甚至找不出成双的袜子来。我一定要竭尽所能,在人生的路上多陪他一程。
    老先生穿好衣服走了出来,他挥动着手上的领带说:“谁能帮我系这个东西?”老太太摇摇头笑着说:“难道要我把所有的领带都打好吗?”她示意让她来系,老先生弯下腰,俯身在轮椅上,老太太有些颤抖但熟练地打好了领带。我走到一边,好让他们不受干扰,多一些私人空间。镜子里的老先生庄严肃穆,他握着老太太的手,征求着她的意见。老太太说:“挺好的,我喜欢,这西服倒让我想起我们结婚的礼服来。我们结婚时你系的是银色的领带,也是我选的。”老先生挺直了腰板,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又看了看镜子边的妻子,俯身抚着老太太的手,动情地说:“我看,我们这一路走得挺好的。”我心头一暖,羡慕地想,希望我和丈夫到他们这个年纪时,也能骄傲地对对方说一句:“我们这一路走得挺好的。”老太太招呼我过去,说:“这套就很好。”我示意老先生换下来。我取过盒子,将所有的东西包好放了进去并交给老先生。他幽默地说:“我希望这套礼服永远派不上用场!”
    我替他们开了门,真诚地对老太太说:“祝您健康!”门上的风铃丁冬作响,铃声中老先生推着老太太出了门。我扶着门,看着他们的背影伴着轻声细语渐行渐远。老了的只是年纪,不是爱情。
    下班回家的路上,我买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回家后又作了几个丈夫最爱吃的菜,拿出那套平时从来舍不得用的昂贵餐具,布置好桌子,点上蜡烛等待那熟悉的脚步声从远到近地传来。也许他会惊讶,也许他会问:“我们今天庆祝什么?”我会回答他:“庆祝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
Published in: on 2007/07/03 at 7:52 pm  评论 (3)  

For a girl

  我有一个朋友,一个每个女生都有的那样平凡而不可或缺的闺中密友。这种朋友只有一种时态——现在进行时。在她的过去时里,通常有另一个她和你形影不离;而在她的将来时里,也总会有另一个她和你出入成双。当然,你之于她的意义,也不过就是一个现在进行时而已。但是,那一段现在时的人生,你和她却有可能分享地极为彻底:10~15岁的你和她,分享暗恋的青涩;15~20岁的你和她,分享初潮的红晕;20~25岁的你和她,分享初恋的疼痛;25~30岁的你和她,分享挑逗的心得;30~35岁的你和她,分享做爱的细节;到了35岁以上你若还没从这样的“闺中”毕业,恐怕就要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性取向了。而正因为这种曾经的彻底,成为过去时后的冷却,就尤为尴尬。这样的朋友,就像玩跳格子时手里的沙包,你将它准确无误地丢进相应的格子里,而你,或单腿或双腿,一格一格地跳向终点。过去了就过去了,重新拣起来再丢进同一个格子,也意兴阑珊,索然无味。这种烟花似的朋友,霎那而及辉煌的极致,却在下一朵绽放时,便已成了灰淡的烟痕。不像那样一交一辈子的朋友,无论经过多久,无论走出多远,回头看时,她总还在那个类似“故乡”的地方,冲你微笑。
  我的这个朋友A,也是一个曾经的现在进行时。在属于我和她的那段“现在”里,我分享了她的绝大部分恋情——是恋情,不是恋人。A是个精力充沛的家伙,总有许多用不完的心思可以用来浪费在男生身上。每个出现的男人,她都不认为是真命天子;但是每一次都忘我地投入,自编自导自演一部山无棱天地合的轰轰烈烈。那个年代,每个人都忙着制作自己的轰轰烈烈,对于他人的轰轰烈烈,就多少有些充耳不闻。但根据朋友数的多少,几乎每个人都会被摊派几张招待票,被迫观赏一下别人的轰轰烈烈。而对于A的多幕剧,从脚本创作到拍摄花絮,台前幕后我几乎成了参与最多的制片人秘书、剧务兼群众演员。
  每一段暧昧事过境迁,她总拉着我缅怀那个男人的背影。或是在肯德基夕阳斜照的落地窗前,或是在××公园阳春白雪的长椅背后,抑或是在露天烧烤烟熏火燎的遮阳伞下,她总是一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自作悲壮的模样,问我:“P,我多传奇啊,你为什么不写写我的悲欢离合?!”“腻——!”无论在哪儿,我都以不变应万变吸着果汁拧着鼻子这样答她。在那个现在进行时的时态里,我不知看了多少——不知还要看多少,她的、别人的、自己的,大同小异、根本算不上悲欢离合的暧昧游戏。可能你认为你那里天快塌下一块来了;而其实这边,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女娲。后来经历的多了,她也倦了,一个人拎着包去了国外。立了面独身主义的大旗。前一阵打电话来说要结婚,这两天又发邮件说婚约吹了。大清早我对着电脑屏幕哭笑不得——我都觉得自己到了力不从心的岁数了,她还折腾得这么欢势。我回信说,为了鼓励你,我拣一个你的旧情写写,让你记起,你会这么地爱人……
(待续)
Published in: on 2007/01/21 at 10:42 pm  评论 (6)  

转帖:再别康桥—-东北话版

鸟悄儿的我走了,
正如我蔫巴的来;
我的了八嗖地招手,
磨叽西天的云彩。

那泡子边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媳妇儿;
波光里的欠儿登,
在我的心头顾用*(此处疑为“鼓涌”)。

埋了巴汰的青幸,
油了巴几的在水底赛脸;
在康河的旮旯里,
我甘心做一把蒿子。

那榆吟下的一座,
不是蘑菇,是个猫楼;
揉希碎在浮躁间,
沉淀着贼拉彩虹的梦。
*(实话说这段有点认知障碍)

嘎哈啊?划拉一把扫帚嘎的,
向青菜贼青那嘎的漫溯;
整一兜子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嗷唠两嗓子。

但我不能嗷唠,
悄悄是滚犊子的笙箫;
扑勒蛾子也为我念儿了,
念儿了是这宿儿的康桥!

我傻的巴几地走了,

正如我飚的喝得来;
我得瑟得瑟衣袖,
不带走一嘎达云彩!
 
Published in: on 2006/11/21 at 5:04 pm  评论 (11)  

诡异

题记:谨以此文献给我弟弟最爱的希区科克……   
    18点30分,我从梦里醒来。窗外有些黑蒙蒙的,不知是因为阴天还是因为时间。迷迷懵懵的,我想起些什么。
    18点29分,我想,我想去墓地看看。
    嗯……天快黑了,我想。
    我-想-去-墓-地-看-看。这个念头像一团诡异的鬼火,在我的眼前飘乎明灭。“嗤–”我瞥了它一眼,决心忽视它,天快黑了。
    啪!鬼火爆出一个碧绿的霹雳,火星溅在我的额角上,嗞–地一声,烙出一个月形的疤。空气中弥漫出一阵皮肉焦糊的香味。
   
    18点39分,我丢开手里的被子,揉着额角从枕头上抬起头来。暮色中越发漆黑的头发缓缓从额前挂下来,扫下一片洗发水残留的香气,烘着一种肉的温吞。心头一阵厌恶,我扣上一顶米色的短檐凉帽。无可奈何,我怨艾地瞪了鬼火一眼,想起那片墓地……
    墓地不远,走过住宅区,顺着一条小路斜插上去后,开阔地是夹着大路铺展在两侧的一个平民公园。没什么设施,只是斑斑驳驳地有草坪池塘,郁郁葱葱地笼着些树影。大路左边的公园一直延伸到19点09分的暮色中已看不清的远方,而右边的公园,影影绰绰的树丛后边,突然断裂出一条幽幽的马路。隔路与树影相对的,是另一个世界。林林总总的墓碑和石像是死者的标识,但实际上,也许不过是活人的脸面。虚虚荣荣地互相孤立着,诡异而惨淡。
    18点49分,我扯出一条白飘飘的褂子,在日益羸弱下去的身体上展了展,略略肥了一点似的,齐膝的宽摆扫着胫骨,在黯淡的暮色里诡异地泛出一层冷白的光。
    18点59分,一辆银灰色的轿车蹩过斜插上小路的我身边,头灯突然亮了一下,像是吓了一跳,又马上暗下去了。低眉顺眼地溜过那条阴阳交界的马路。我厌恶地剜了它一眼,双手撩过帽檐下随风纷乱的长发,余光瞥见同样在风中鼓动的宽大袖口中泛着白光的小臂。与我的目光相接的一刹,车里的司机似乎震了一下,瞳孔诡异地扩了一扩,迅速地避开了视线。我低下头,双手拢了拢因宽大而瑟瑟飞舞的白色裙摆。与裙色极不相称的,一双黑色软鞋,细密地裹着我的踝骨。愈发浓郁的夜色轻轻噬啮着同样漆黑的路面,连带我包在黑色软鞋里的脚,也诡异地被吞咽了一般。只剩下白惨惨的小腿,伶仃地立在飘荡的裙摆之间。是出门前这不小心的错误吓着你了么?我抬起头,瞧瞧溜走的银灰色汽车,盯着它躲闪的尾灯笑了笑。
    19点09分,我已伫立在路口。身后是一直延伸到已看不清的远方的公园。而面对的,就是断裂在两个世界之间的马路。迎面吹来清凉的暮夏之夜特有的柔风,裙脚飞卷着,懒洋洋地抖落出一丝诡异的缱绻。树叶朝着相反的方向倒过去,像沙沙私语着背过去的千万张小脸。可能就是石碑与石像镇着的脸。我把最后一个路灯留在身后,横穿过马路。一辆银灰色的轿车贴着我的脚跟无声无息地驶过。
    19点19分,沿着断裂出的马路,我一步一步走进了似乎已消失在黑暗里的黑暗中。没有一丝光亮,也没有一丝声响。我黑色的软鞋已经完全被黑色的夜和黑色的路面吞噬掉了,飘飘忽忽地甚至只不过是一脚一脚踩进虚无里……但仍然,似乎吵醒了一些什么。夏夜温吞的黑暗——也许不是黑暗——像一种轻软而绵密的流质,从树缝里、从碑隙间,无声地流淌出来,混在风里,成为一种渐渐肿胀的渗透。聚集,流淌,淹没……汹涌地挤上我身后的马路。前方没有出路,马路深处同样的质同样诡异地淹了过来——四面八方,铺天盖地……
    嘀——!我猛地回过身,看见鸣笛向我致意的银灰色轿车。又是一辆银灰色的车!或者根本就是同一辆?!在断裂出的马路路口诡异地眨着眼睛。司机拧开头灯,强烈的光像柄利剑穿身而过,流质的黑暗霎时一片清明。不过,黑暗仍是黑暗。司机看见如此强光下仍然像嵌在一片虚无中的展动着一袭白裙的我,眼光现出一种诡异的停顿。我小心地走近车旁,慢慢弯腰将脸靠近紧闭的车窗。“谢谢。”我迟疑地微笑,司机的瞳孔中映出我淡白却还清秀的面庞,这瞳孔于是因这面庞漾起了蠢蠢欲动的狡黠。他堆上笑,开始放下车窗。风突然从树丛那边猛灌过来,发丝像一张网,兜过整个脸颊,帽子也要戴不住了。我伸出泛着白光的手,顺开缠绕的长发,冲着像看着猎物一样看着我的司机,嫣然一笑,轻轻摘下帽子,也顺便,轻轻摘下了头颅……
作于8月29日18:30
Published in: on 2006/11/06 at 5:21 pm  评论 (6)  

厨房流血事件

    半夜,准确地说,是凌晨3点钟,我洗完澡,看着架子上躺着的苹果突然有点不怀好意起来。它红润润的,比刚洗完澡的我显得还惬意一些。我兜头浇了它一身冷水,用滑腻的洗涤剂轻轻揉搓着它的皮肤,心想最好它会汗毛倒立地在我手中颤栗一阵子,然后绝望地等待那个宿命的结果。我嘴边挂上一抹狞笑,恶狠狠地操起了扁而尖的刀……
    实际上,我并不是很有心情和一个被我闲扔了两天的苹果玩SM,我只是觉得很有义务将这个约等于钱的家伙送进肚子里,于是找了个尖而利的工具来帮忙——事实证明,我进化到石器时代以上的阶段是比较错误的。
    总之,手起刀落,苹果、以及拿着苹果的左手,都被刀尖刺了一个洞。比刀尖还尖利的疼痛,让我立刻将苹果和刀都扔在了水池里,然后左眼和右眼都目睹了看起来品质优良的血液以一种“喷”的气势,顺着生命线在手掌上绘出一棵树!我迟疑了一下,大约迟疑了0.3秒左右的时间,期间左脑或右脑检索了一下对应方案,首先出现在“检索结果”栏上的是某部电影中(或者某几部电影中)男主角被子弹击中腹部(或者胸部)躺在地上,比较有经验的女主角用手掌做出和用胸膛堵枪眼差不多勇敢而无用的行为的画面,所以0.3秒之后的我也采用了用右手的拇指替左手手掌压迫止血的对应方案。说实话,我很怀疑这种方式是否真的会对这么深的伤口有用,而且让额头的汗腺都有反应的疼痛让我记起,刀尖是按照先苹果后手掌的顺序行进的,伤口也许是因为受了苹果汁的滋润才会疼得如此欢实。不过对于一个凌晨3点的独居女人来说,面对这种情况,大概让右手给左手止血是唯一可做的选择了——不过也许,因为晕自己的血而人事不知也可以算作一种选择。实践证明,大多数的导演虽然没让勇敢按住子弹伤口的女主角救活自己的爱人,但至少压迫伤口可以止血是千真万确的。大概9分钟后,我移开拇指,伤口的左右两片皮肤呈现出一种危险的平衡状态,脉动的鲜血在下面呼之欲出。接下来的0.3秒,我的左脑或是右脑又做了点运行,从记忆库中提取出武侠小说上说,中了喂了毒的暗器的伤口,要放点血才行的片断,于是我又小心翼翼地亲手破坏了伤口那微妙的平衡,其实质有点类似拧开水龙头。然后垫了块化妆棉继续用拇指的力量关上了这渗红色液体的龙头。3分钟后,我已经擎着基本上止血成功的左手,爬上了桌子,用右手在最高层的柜子里翻找起消毒水、消炎药膏、绷带和创伤贴片来了。去年比现在稍晚些时候的浴室流血事件留给我一整套对应外伤的硬件设施;尽管我将它们“束之高阁”就是不想再派它们的用场。
    现在,疼痛感已经暂时消失了,在贴片上渗成一朵铃兰的血迹,也没有变成牡丹的迹象,我决定在伤口再疼起来之前忘记它——先吃掉那个约等于钱和血汗的苹果。
Published in: on 2006/10/28 at 10:08 pm  评论 (5)  

通告

应广大观众朋友的要求,PPKK的pk实录系列中止播放。
Published in: on 2006/06/15 at 2:44 am  评论 (4)  

爱情,以及自己的爱情

    基本上能够成为王子的,都只能骑得起白猪;骑得起白马上的,基本上本身就是头猪
 
    为什么我的爱情总那么硌得慌?—-谁让我是Pink Pig,他是King Kong,这不情等着PK么!
Published in: on 2006/05/19 at 8:46 am  评论 (3)  

五·一

人是五一劳动节快乐
我是五一节劳动快乐阿
Published in: on 2006/05/01 at 4:00 am  评论 (4)  

3.16对饮

3.16寻而终遇想念甚久之祁二黑。
此厮愈见健硕,下巴有二,英姿不减……不胜当年。衣黑而亮,裤亮而黑,与其本色相得而益彰。时雨倾盆,厮持伞如帐篷,险拦阻于警察。发式甚酷,香气袭人,步履矫健,目光炯炯,实春眠不觉晓之熊瞎类也。谈吐甚健,然虚实劈杂,中日参半;能饭,且不遗矢(此字通假),真乃意气当年。叹,今日始知早稻田大苗之雄哉!
余小蹭饭局一次,偷笑至今。
Published in: on 2006/03/24 at 12:48 pm  评论 (10)  

又近年关

                思         乡
山长水阔乡音无,雾远云深浮燕孤。
游旅千重焉尽赋,家书万字忍堪读。
慵慵还赖宿城被,切切常思家院炉。
鬓雪双亲身可健,欲白勿虑笔难书。
Published in: on 2006/01/19 at 6:44 pm  评论 (12)  

下雪

好大雪,楼梯哪儿去了?
Published in: on 2005/12/19 at 2:23 am  评论 (7)  

童话与地铁

   没有一个比地铁更不适合忆起童话的地方了。当然,我是指我小的时候被叫做童话的那一类。换句话说,地铁当然是个重温MATRIX那样的现代派童话故事的好去处,甚至可以设想一下你和男主人公一起,迷失在现实与虚构的缝隙里的站台上。或者哈利·波特就带着闪电形的伤疤站在你的身边,在去魔法部的路上。时代的吻合,让惶恐的人们生出一丝绝望的温暖。还好,自己没有被时代遗忘。但这并不代表,你不会把自己遗忘在过去的时代里。
   
   陌生人,紧密地拥挤在一起,或站或坐。他们离得那样近,简直像守在白雪公主棺材旁边哭泣的小矮人们。而且,他们也同样给一种悲哀感染着——浮世的悲哀,只不过这悲哀的共有他们并不知情,也不关心。没有一个公主或是一口棺材——抑或是一个“爱”?——来让他们结成一个悲哀的联盟。他们挨在一起,却比初次共进晚餐的美女与野兽分得更开。车厢外面永远的暗无天日,车厢里面永远的亮如白昼。暗固然暗得虚伪,亮亦亮得冷漠。光亮带给人的是战战兢兢的安全感,而安全感背后,是彼此尖尖利利的警惕。所以灯光劈头盖脸地浇下来,恨不能照见你所有暗藏的阴暗灰蔽,直到连影子都无处容身。
   童话里也有邪恶,也有黑暗,而且被先验地预设在那里,昭示着一种存在,并召唤着一种拯救。那是一种曲张有致、跌宕起伏的戏剧化的节奏,再紧张些再压抑些再长久些也无妨。因为人们懂得期待并相信,这条顺次延伸的直线,指向一个叫做“苦尽甘来”的终点。地铁的世界不是一条直线,它是一条封闭的曲线,唯一的指向就是自己。既没有先验的问题,也没有预设的解答;也或者,二者合而为一。它不需要情节的节奏感,它只要规范的节奏感。所以它永远无法与童话暗合:不是因为虚伪的暗,不是因为冷漠的亮,而是因为凌驾于这些之上的——精确。点灯、消灯、发车、进站、开门、关门、上客、下客。车门的位置不会偏离预期的车位超过12公分,发着时间不会错过预期时刻超过15秒。几点几分驶入哪一块光明,几点几分经过哪一段黑暗都有约在先、有条不紊。包括乘客在内,都不过是一个变化的常数,每一个足音,都是一架大钟齿轮扣合的声响,咔哒,咔哒,准确到令你疯,也必须疯得身不由己。一个世纪的工业革命,造就了更像人类的机器,还是更像机器的人类?一刀一斧地,我们敲碎了所有可以制造童话的空间,无论天上还是地下;一分一秒地,我们剪掉了所有可以制造童话的时间,无论群居还是独处。车门开开合合,蓦然发现之际,你很难确定你到底把心忘在了大同小异的哪一个站台上。
 
   一个女孩正在看着表微笑。她的男友会去车站接她吗?8点27分,王子驾着双翼马拉的银色礼车准时降落在金山站的检票口外面。如果迟到1分钟以上,他将面临的不仅是公主只留下水晶鞋的尴尬局面,而且很可能被其他马车追尾。尽管制造交通阻塞比较失仪,不过幸好马车上了保险。……以后如果女儿仰起疑惑的小脸问她:妈妈我们是在地下吗?哪一站能看见洛克王的小人儿?她会怎么回答呢?
   嗯,亲爱的,他们可能在地铁上面,可能在地铁下面,只不过他们从不搭地铁。
   为什么不呢?
   嗯,因为,因为那样他们会失去想象力。
   想象力是什么?我们会不会失去?
   我们不会的,亲爱的……因为我们时时刻刻在想象——或者说怀疑更准确?——后边会不会突然寒光一闪——当然不是铁钩手船长的右手——划破你的钱包;会不会突然伸过一只瘦骨嶙峋的枯手——当然没有拿着毒苹果——捏捏你的屁股;或者一个衣冠楚楚的杀手掏出手枪与一个出租车司机对决,然后一个救世主挡下所有的子弹——你能看见透明的弹痕;再或者这车厢本身就是个长角的外星蠕虫——有个一身黑的帅哥手里的电光笔喀嚓一闪?……亲爱的,不会的,我们不会失去想象力。就像这地铁每站都上来下去很多人,而它并没有失去什么一样。
 
   是的,地铁并没有失去什么;是我,失去了我的童年。
 
Published in: on 2005/12/11 at 11:31 pm  评论 (6)  

苍蝇和蜜蜂*(一)偶遇

    天大亮了。露水已经干了,只在苍白的叶片上留下一个模模糊糊的印子。
    苍蝇正蹲在一朵玫瑰的花芯里,慢慢地搓着手上的花粉,眼睛向上翻着,好像有满腹的心思。它犹犹疑疑又无所事事的眼梢里,带进了一个棕黄色的身影。那是一只蜜蜂,正坐在一片树叶上休息——又不像是在休息,仿佛开天辟地以来一直坐在那儿似的,或者说,根本就像从那叶子里长出来的一样。一只蜜蜂从树叶里长出来,多少就会有点悲哀。
    苍蝇的眼睛里一霎盈满了狡黠的笑意,扯开嗓子叫道:“喂,你不去采蜜,在这里偷什么懒?”
    蜜蜂被这声音吓了一大跳,险些从树叶上摔下来,因为它正想着自己的心事——其实也没事可想,愣愣神而已——根本没发现苍蝇的存在。继而它微微地有些气愤了,因为还从来没谁把“偷懒”这两个字加在自己的头上过。不过蜜蜂是一种很有涵养的生物,所以也并没有大发脾气,只是把头撇向一边道:“你不去叮那些脏东西,在花里附庸什么风雅?”
  苍蝇得意洋洋地昂了昂下巴,似乎专等着别人问它这句话似的,慢条斯理、一字一顿地回答说:“我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苍蝇,最近爱上了玫瑰的花香!”
  蜜蜂奇怪地瞥了一眼苍蝇,说:“我是一只跟别的蜜蜂一样的蜜蜂,只不过老了,操劳一生,寿命将尽,就不飞回蜂房给人添麻烦了,找个地方宁静地死去,这就是我们工蜂的追求。”蜜蜂说得大义凛然,连自己都要为自己感动了。它很为自己有如此非凡的表达而吃了一惊。谁料苍蝇竟然在手心里吐了口唾沫,搓了搓,“嗤——”地冷笑一声道:“追求个头!这也能叫追求?!最多不过是个‘宿命’罢了!”蜜蜂瞪大了眼睛急急地辩白道:“我们一生劳动、一无所求,是高尚的,为什么不能叫追求?”苍蝇头也不抬:“天生地,又有什么高尚不高尚的?你生来劳动与我生来吃屎一样,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而我——”苍蝇得意地拍拍手,激起一团花粉四下翻飞,蜜蜂见了几乎忍不住就要飞上前去收集了,一边想着:浪费呀,能做多少蜜粉球呢……但苍蝇丝毫不理会蜜蜂怨艾的眼神,又抖了抖腿上的花粉才说:“我,改生而吃屎为向往花香,这才叫追求!你懂么?”说完眼睛一横,颇不以蜜蜂为然的样子。
  蜜蜂虽然无缘无故受了苍蝇这些抢白,却也没有生气,只是有些糊涂。它操劳惯了,并不把别人的颐指气使当回事。它就是觉得苍蝇的用词太粗鄙,吃那什么那什么的,居然好意思面不改色地挂在嘴边上,连它都忍不住替苍蝇红了脸。不过脸红归脸红,它却偷偷地对苍蝇的话侧起了耳朵。它很有点不明白,它从出生就被教育说劳动是高尚的,所以自己是高尚的,怎么到了苍蝇这儿全不是这样了呢?可它竟不知反驳苍蝇些什么好。蜜蜂并不善于辞令,年轻的时候光是劳动,除了与同伴交换采蜜的情报,几乎没怎么张过嘴。所以对自己刚才那一番流畅的措辞,自己都吃了一惊。而且,苍蝇的话听起来不知哪儿好像也挺对,只是从来没人跟它这样说过罢了——本来么,哪有像苍蝇这样的蜜蜂?想到这里,蜜蜂直了直腰板,褪去了脸上困惑的神色,眯起眼睛,又向苍蝇投去意味深长的一瞥。
  苍蝇就在蜜蜂复杂的注视下懒洋洋地张了张翅膀,张大了嘴打着哈欠道:“走吧,我带你去见识见识!”蜜蜂乍一听,不由自主地伸开了透明的翼。但只伸到一半,就收回去了:“见识什么?我跟你在一起有什么好见识的?”说着头一歪,打定主意不去看已经飞上半空的苍蝇。
  “嗤——”苍蝇不屑地撇撇嘴,突然一个俯冲朝蜜蜂扎了下来。翅膀紧贴着蜜蜂掠过,震了几震,抖落的花粉呛得蜜蜂不住地咳嗽。“那你就窝在那儿等死吧!神气什么?!不采蜜的蜜蜂和吃屎的苍蝇一样只有被拍死的份儿!……”
  苍蝇飞走了,蜜蜂仍坐在原地,心里翻来覆去地琢磨着苍蝇的话。不劳动了就等死,这有什么好说?还有什么好见识的?怎么我劳动就和它吃那什么一样了呢?怎么不采蜜的我又和吃那什么的它一样了呢?……
  阳光斑驳地随风穿越片片树叶,一掠一掠地,扫过蜜蜂的脸,映出一丝迟钝的疑惑。蜜蜂慢慢地思索着,似乎并不是为了想出答案,似乎也并不想想出答案。它就只是坐在那儿,好像从树叶里长出来的一样。
 
 
Published in: on 2005/11/23 at 7:37 pm  评论 (5)  

Published in: on 2005/09/10 at 11:34 pm  评论 (13)  

朋友,天堂有多远

  九月的一天。
  分分秒秒迫近的日子,点点滴滴浮现的回忆。
  九年了,人生有几个九年?你的,不到两个。我们依旧七七八八地活在名叫尘世的这个世界上,朋友,你在天堂还好吗?依旧青春么?依旧短发么?依旧……跑步么?我用九年的时光来忘却一个日子,我做到了;我真的不记得,那一圈一圈的跑道,到底划开了哪一天的日历,红日子还是黑日子,阴天还是晴天。但我却用这九年时光浇铸了整整一个混沌的九月。一年比一年,酒精更多的九月,失眠更多的九月,恍惚更多的九月。我相忘于一个确切的日期,钝痛于一段模糊的日子。
  朋友,天堂有多远?远到你会忘记曾经的岁月么?16岁,那个名字里有花香的季节。你还记得么?我和你一样的短发,短,短到被人笑。放学后我不愿意回家,你也喜欢待在学校。有那么几次,傍晚的教室里只有我们俩,一个背对着窗,一个面对着窗,夹着满满一教室的夕阳,断断续续地闲聊。走得晚了,我说送你一程,你说不用啦,我还想说送你呢。我耸耸肩说我不怕我半男半女;你插插你的头发说,那坏了,我也半男半女,咱俩加起来一男一女,放学不回家,传出去可好听了。我们果真谁也没有送谁,就像我们坐在教室的两头,斜斜地衔着整个教室的对角线,却连聊天时也懒懒地并不曾走近半步。这距离,是两个同类之间的默契与尊重,是的,我们都半男半女,不需要像两个小女生互相依偎来取暖。我记得。确切地说,是我们竟没有感到寒冷的时间。天堂有多远?从教室的左手边第二张桌走到右手边倒数第二张桌那桌椅之间曲曲折折的距离么?
  朋友,天堂有多远?远到你能忘记所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伤感么?我们都有着完满的家庭,却都有着在幸福中咀嚼悲哀的孤独。我说我的母亲脾气急躁,你说你的父亲待你不好。如今,我早已原谅了我的母亲;朋友,你呢?想必比我原谅的更早吧。是啊,我也看见了,在那个生离死别的地方,被人搀扶着的,你那花白头发的父亲面前反复跌落的痛不欲生的泪水。天堂有多远?从眼角到脚边,眼泪所能丈量的长度么?
  朋友,如今我也离开家乡,没有钱,没有时间,等闲回不去家门。但我想,天堂一定比日本远,因为,到那里还没有通车。天堂有多远?从你住的地方到一个可以买到返程车票的车站那么远么?
  朋友,你有过心爱的人么?送你,只有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在身边,你一定不甘心吧。我也是……看到蒙在你脸上的那半截蓝布我不甘心,听到医生的冷淡语气我不甘心,医院的嘈杂我不甘心,药品的气味我不甘心,阳光的虚伪我不甘心,空气的肮脏我不甘心……我恨透了生命的无能为力——你的或我的——任由一个美好的灵魂碎成一片一片,风一吹也飞了,光一照也化了,可每一寸消失,都在你心上决绝地撕下一丝连筋带血的记忆。生命总要用死亡来证明它的存在吗?!那一刻,对死亡,我刻骨铭心;对生命,我深恶痛绝。在医院的时候,我甚至有责任不哭似的。男生女生都惊呆了,吓坏了,而我,和你一样,被叫做那个班级的干部。朋友,对不起,我想如果当时躺在那儿的是我,你一定会比站在那里的我做得更出色。夜深了,天晚了,我从回家的公交车上下来,却再没有迈上路阶的力气。我就匍匐在马路边,把脸放在道牙的长石上号啕大哭。我第一次知道,马路牙子那么冷,那么硬。之后的3年之中,我都不敢翻开《红楼梦》,只因为里面有个女子,名字与你同音。
  你比我温柔,比我善良,比我漂亮。我今天的朋友,恐怕也没有当时的你有的那样多。不知其中几人,在九月的某天迫近心头的时候,同我一起,涕泪滂沱地想起你。朋友,天堂有多远?从生到死有多远?200米跑道上,你没跑完的那一半吗?人生轨迹上,你没走完的那一段吗?
  朋友,天堂有多远?从记忆到遗忘的那么远么?……
Published in: on 2005/09/10 at 10:40 pm  评论 (6)  

叶子和云

题记:为什么要用“他”和“她”呢?而又为什么云是“他”叶子是“她”呢?……总也,跳不出世俗的习惯……
 
    从前,天上有一片云彩。不晓得飘了多久多远,一直淡漠而孤独。与阳光星光一道,他便也和煦有礼;遇雷电霹雳同行,他便也狂歌锐舞。他不需要面具,脸本就是千万张面具的集合。只是左右逢源的影子上总是蒙着一层疲惫的尘灰。倦了,他帮风背一程流浪的行囊;再倦,便蜷起身子窝在地平小屋的烟囱边,帽沿低压在唇边,懒懒的梦后,又是无尽的路途。他走过太多的山川湖海,看过太多的人情世故。世人笑他漂泊的本性不改,他笑世人欲望的樊笼难脱。他一直以为这便是生活了,直到,他遇到叶子。
    听说,一个神仙路经西湖,看到尚未得道的小青碧绿可爱,便朝它笑了笑。于是被贬到人间,与业已修成人行做了白娘子侍女的小青了却此段尘缘。
    当云看到叶子时,他突然明白,他也有这样的宿命。他挂在树梢,不再记起天上的生活。
 
    叶子就是叶子。和其他的叶子一样,并不见得特别美丽。但云爱她,云只中意这一片叶子。
   
    “你们不合适。”另一片云说。
    “她亲戚太多。”其他的云说。
    云便知道了他们的结果——一如快乐王子脚下的那只冻僵的燕子。燕子爱上了芦苇,深秋仍不肯离开。
 
    “你们不合适。”另一只燕子说。
    “他亲戚太多。”其她的燕子说。
    可燕子仍旧为了芦苇——当然,也为了些别的……或许应该说,为了些别的爱情——错过了飞往温暖埃及的季节,冻死在凄冷的城市中央。
 
    “我讲个故事给你听罢,”看到云的沉默,叶子静静叹道:“故事的名字叫做《快乐王子》。”
 
    云愣愣地瞪着叶子,平静于叶子那洞悉了这份灵犀与默契的不可思议后的平静。
 
    “……燕子死了。”云了然。
    “他错过了过冬的季节。你也将要赶不及南方的梅雨时节了……
    “芦苇没有和燕子走……我也不会。
    “这就是爱情的结局。”叶子说。
 
    云笑了,渐渐笑得气息都乱了,渐渐笑得身子都扭曲起来。
    叶子惊讶地看着他,看着他一点一点变成千万颗眼泪,一颗一颗跌碎在她脚下。
    最后一颗,轻轻吻上叶子的脸颊。
 
    “知道燕子为什么死了么?”是绵密的死寂中云的呢喃,“因为他抛弃了爱情。他最终选择了离开。当他选择生命比爱情更重要的时候,生命就抛弃了他。请原谅爱情的自私吧,它让一朵云只愿意灌溉一片叶子……”
 
    那颗泪,终于从叶子的颊边滴落下来。一刹那,在阳光中迸出一道彩虹。
 
    叶子闭上眼睛,却依旧眩目于云的爱情,和他七色的永生。
 
 
后记:生命和爱情,实际是一对不能同生只能共死的秘密情人。总之都是指向死亡。这才是爱情的结局。
       之后的叶子会怎样呢?——也许根会淹死在云的泪中吧。
 
Published in: on 2005/08/13 at 6:33 am  评论 (5)  

意外

1  上学的路上买了瓶伊藤园的绿茶,喝时想起瓶身大概印有「伊藤园新俳句大赏」征集来的作品,翻过来看了,果然有。6首都是「佳作特别赏」的句子,这赏为何意我不确定,但似乎是专为青少年而设的,因为此处6首,作者都是11到17岁的孩子。便是这些孩子,让我着实意外地叹服了一阵。
    一位12岁的小作者的作品∶「東大寺仏像たちが会議する」。佛像开会的事情司空见惯了,这句子看点却不在句子本身,而在于惹人联想起的怯生生站在群佛包围之中、强作镇定的稚嫩小脸,和那下面惴惴跳着的纯真又调皮的女孩儿的童心。想必你看到此句想到的小作者形象却并不如此吧?是了,或男孩或女孩,或顽皮或害怕,或幼稚或早熟...只是我们忆起的,都是一瞬令人悠然神往的莞尔。
    「参観日いつもとちがう教えかた」。同样出自11、12岁少年之手,这句子的境界却又完全不同了。若让你给个一字评语,你给什么呢?「准」?「狠」?「利」?抑或是一个「笑」字?
    一17岁少年的句子让我折服∶「大人びて父の歩幅に足合わす」。从「父」字猜,作者该是个男孩子吧?却有着女孩子的善感。这一份对生活的感悟,实在令我汗颜。
    另一17岁少年的句子不仅是让我折服,简直让我忍不住拍案叫绝了!「転んだらアリの世界がよく見えた」。这一「アリ」对「蟻」与「有り」的一语双关真是绝妙!!!饱经世事而不惑的长者,也未必写得出如此含蓄又直白、幽默又辛酸、匠心独具又举重若轻的句子吧。
    对于俳句,除了575的基本常识之外,我一无所知。也许同样心境的佳句早已是前有古人,即便如此,这些刚过及笄或尚未弱冠的少年,仍让我意外地感动。。。
 
2  正在小院生室的电脑前独坐,忽觉余光中一小团黑影闪动,扭头看了,不免大吃一惊。一只比麻雀捎大的小鸟正站在靠窗边的桌子上与我四目相对。我在五楼,又在楼群之中,窗户又不过开了10公分有余,这小鸟何以竟闯了进来,着实令我意外。又何以不站在窗棱、而站在离窗1米有余的桌子上,更让我不解。莫非像苍蝇似的飞进来就只见玻璃不见入口,飞不出去了?我起身想去给它把窗子开大,它见我起身也忙飞了起来。屋里窄,它一展翅,我立刻感到一种类似于威胁的感觉,尤其它飞的方向与窗户相反,倒是向我飞来了。我心想你在这儿瞎折腾一慌更找不着出口了吧,你扑腾我就不好走到窗前,打不开窗你就飞不出去。谁知那鸟飞的方向虽是向我,但看我仍举步往前走,便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向上的倒向形弧线,从窗户的窄缝里利落地飞走了。倒看得我「啊」了一声,心头不由得浮起一个词「鹞子翻身」,自己也忍不住好笑。原来人家艺高人胆大,哪里是不认得入口?倒要我这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蠢材来帮?我一边想着一边慢慢走到小鸟刚才站过的地方,募地发现,原来这地方刚好吹到空调的凉风,飒飒的,甚是爽利,我更意外了,原来那小鸟竟是进来乘凉的!好心办坏事,我倒真蠢!哑然失笑。。。
 
3  想起来学费减免的结果通知已经到了,走到大院生室去拿。边走边担心,半免不知能否有幸得到,若是一分都没减免可如何是好,一边自嘲地想,是不是也要戏剧化地深吸一口气、双手颤抖地取出两页薄薄的纸也似有千斤之重之类...走到了迅速地打开一看,竟然全免了,真是一阵狂喜,简直要手舞足蹈起来。静了静心,脱口说了声∶「谢谢…」宗教诸神与我无缘,这声谢谢倒有些宗教意味了。不论谢谁,我知道,这个时刻,总还是应该道声谢谢的。
Published in: on 2005/08/01 at 8:06 am  评论 (2)  

丸尾老师上学期的课程结束了

   丸尾老师上学期的课程,到今天就结束了。
       尽管老师看上去并不如何喜欢我--专业不同,实际上老师对我连了解都算不上,可能名字都还不记得呢,何来喜欢与否啊--我还是要说,丸尾老师是名大我最喜欢的老师之一。一句话∶するどい!这样的老师是我在自考的知识产权法课后,久没有遇到的了。无独有偶,那位辽师的老师,也一定不知道,还有一个学生因为他的4天讲义而崇敬他至今。
       课上读沈家煊的<<认知心理和语法研究>>,写得不深,连我这非专业读来都并无障碍。结尾部分总结认知语法研究特点的文字里,有一例着实让人莞尔。沈氏论曰∶「这种研究(从认知出发研究语法)的第二个特点是在注重人类认知共通性的同时充分注意不同语言、不同民族的认知特点。有一个基本观点,那就是语法结构是约定俗成了的语义结构或概念结构。不同语言和不同民族由于社会、文化、地理诸因素的影响,语义结构约定俗成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例如,汉语说「她嫁错了人」,「错」是动结式里表示结果的成分;英语说「She has married the wrong guy」,「wrong」是修饰名词的形容词。虽然我们不能像沃尔夫-萨丕尔假说那样把这种差别归因于英汉民族不同文化的价值系统,但至少可以从认知方面讲,汉人在说「她嫁错了人」时观念上着眼于主语做错的行为,而英人在说他们那句话时观念上着眼于主语想嫁的人跟实际所嫁的人之间的差距,也就是说,英汉不同的语法结构体现不同的约定俗成的意象。」
   被这样一说,也不禁觉得正是如此了。同样是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恶毒地窥探着别人失败的婚姻生活,国人从祖宗开始,许是就带着幸灾乐祸的眼光暗忖∶「活该!谁让你放着对的不找专找错的嫁!」时间久了,约定俗成就成了「嫁错了人」而不是「嫁了错人」。英人大约总想表现自己的绅士风度,说话时也落脚在弱者、受害者的立场了。如今我们自小就被教着说「嫁错了人」而不是「嫁了错人」,自然接受的就是「活该」的文化传承,只是鲜有人如此深究罢了。虽然说者无心,也许我们谈论某某「嫁错了人」时很让自己带了些同情与怜悯,但细想想这话中滋味,有没有午夜梦回的不寒而栗呢。。。。。。
Published in: on 2005/07/11 at 7:39 am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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